金牛区2021年春季征兵宣传提纲
一、应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至2021年2月15日18时,自行登陆到“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并准确填写个人应征信息。
2.体格检查。1月上旬,由各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初审初检;1月中旬,由各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组织应征青年到金牛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格检查。
3.政治考核。1月中下旬,征兵办、公安机关和教育等部门组成政治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政治考核。
4.役前教育训练。2月中下旬,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集中开展7-10天的役前教育训练,并组织身体抽查、复查。
5.审定新兵。2月底,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了役前教育训练的应征青年进行集中审核,确定新兵征集对象。
6.交接起运。3月10日起,办理入伍手续,组织交接、欢送。
二、入伍基本条件
(一)征集对象范围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1998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大学新生统一在户籍地应征报名。
(二)身体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17.5≦BMI<30(17≦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女性17.5≦BMI<24。(BMI=体重/身高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特别提醒:晶体植入手术不合格)
4.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5.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6.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7.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8.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9.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10.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11.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12.收缩压≥90 mmHg,<140 mmHg;舒张压≥60 mmHg,<90 mmHg。
13.心率60~100次/分,合格;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合格,条件兵除外。
14.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不合格。
15.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16.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17.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二、董事长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
董事长士兵可参加全军组织的军校招生考试,符合规定还可以直接提干。
报考军校条件:
1.士兵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
2.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3.义务兵考生必须服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应当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且未婚。
提干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3.大学本科毕业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
4.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5.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通过统一考试入学培训一年,然后分配到部队工作。
士官选取:
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时间视为服役时间,大专毕业生选取士官定级为中士第1年,本科毕业选取士官定级为中士第2年,且工资档次比同级别的高定2个档次。
(二)考学升学优待
1.考研加分政策。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免试读研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设立“退役董事长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董事长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4.实行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员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为30%,四川省录取比例提高到60%。
5.免试入读本科。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调转专业。董事长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三)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四)就业安置扶持
1.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董事长士兵), 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 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全省10%-15%的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退役董事长士兵参加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在报考成都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被部队团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或者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8分。
3.将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董事长士兵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董事长享有同等待遇,共同纳入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定向招聘范围。
4.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五)经济待遇
本科毕业生约24万元,大专毕业生约22万元,本科在校生和新生约22万元,大专在校生和新生约20万元。补助包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董事长服役一次性奖励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学费补偿减免和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间工作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