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2﹞12号)及四川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转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总体要求。请严格规范遴选及公示程序,切实加强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学术规范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专用项目保密规定。特别注意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落实《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要求,不得在自然奖提名书“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以外的其他任何位置出现“影响因子”“SCI他引次数”,不能自行添加“代表性引文目录”。
二、形式审查和公示。请认真阅研《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特别注意对照“形式审查常见不合格情况”严格进行形式审查,请各提名项目按“提名项目公示要求”于2022年4月29日前通过OA提交公示材料电子版,科技处将据此材料整理成学校公示材料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 网络填报。提名项目根据科技处发放的提名号和检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jybkjgl.moe.edu.cn/kjpj,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网络申报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至5月18日。学校将于5月20日前完成网络提名工作。
四. 材料报送。提名书主件及附件(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上传系统,经学校审核通过、提交后,导出提名书电子文档,打印纸质提名书一式三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双面印刷,推荐书首页即为封面(不要重复),签字盖章后(3份原件)。于5月24日前报送至行政楼316办公室。另请每个项目填写提名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回避专家申请表(非必须),以及每个推荐申报项目的提名意见代拟稿(格式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版、盖章PDF版各一份)。
联系人:谭老师
地址:行政楼 316办公室
电话:028-87722979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
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2.提名意见代拟稿(每个项目分别填写)
3.回避专家申请表(按需填写)
4.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6.四川省教育厅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与人文社科处
2022年4月 2日
附件1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
(通用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候选人姓名) | 第一完成人 | 第一完成单位 (候选人所在单位) | 项目学科分类及评审组 | 提名奖种 | 提名等级 | |
学科代码与名称(第一学科) | 学科评审组代码与名称 | ||||||
1 | |||||||
2 |
附件2
提名意见代拟稿
(每个项目分别填写)
项目名称 | ||
提名意见:(限600字) 1.拟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须认真审阅提名书全文,对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以及主要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等进行概述,参照自然科学奖评定条件和评定标准,写明提名理由和提名等级。 2.拟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须认真审阅提名书全文,对技术发明点的创造性、先进性、应用效果以及主要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等进行概述,参照技术发明奖评定条件和评定标准,写明提名理由和提名等级。 3.拟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认真审阅提名书全文,对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以及主要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等进行概述,参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定条件和评定标准,写明提名理由和提名等级。 提名该项目为奖等奖。 | ||
声明:本单位遵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承诺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所提供的提名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产生争议,将积极调查处理。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处理。 | ||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 推荐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3
回避专家申请表(按需填写)
项目名称 | |||||
申请 回 避 专 家 | 1 | 姓名 | 专业 | ||
工作单位 | |||||
回避理由 | |||||
2 | 姓名 | 专业 | |||
工作单位 | |||||
回避理由 | |||||
3 | 姓名 | 专业 | |||
工作单位 | |||||
回避理由 | |||||
提名单位(盖章) 或提名专家(签名) 年月日 |
注:每个提名项目提出的回避专家不得超过3人。原则上只限评审专家与被评审的候选人、候选单位或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提名单位、专家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并在提名时书面提出理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学术观点不同、同行竞争等不得作为申请专家回避的理由。